為深化消防執法改革,全面推行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消防監管工作,保障執法公開、公平、公正,依據《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〈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〉的通知》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》《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監管的意見》《消防救援局關于全面推行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消防監管工作的通知》《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監管的實施意見的通知》等有關規定,制定了磁縣消防救援大隊《2022年“雙隨機一公開”消防監督抽查工作計劃》,計劃如下:
一、抽查時間及對象
(一)抽查時間:2022年1月至12月
(二)抽查對象:納入河北省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消防監管信息系統的社會單位庫中的所有單位。
二、抽查內容
按照《河北省消防救援總隊“雙隨機一公開”抽查事項清單》,對清單中涉及的事項進行全覆蓋檢查(詳見附件)。
三、抽查實施
(一)抽查方式。按照“雙隨機”抽查工作要求,依據抽查工作平臺開展抽查,隨機抽取檢查對象,隨機選取檢查人員。
(二)抽查頻次。綜合考慮檢查對象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、消防安全風險等級、消防安全信用等級等因素,對檢查對象抽中率實行浮動管理。檢查對象抽查頻次原則上對同一檢查對象抽查頻次一年內(自然年)不超過兩次(不含監督復查),抽查時間間隔至少六個月。
(三)抽查公示。消防救援機構通過磁縣人民政府網站、微信公眾號平臺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開抽查計劃和抽查結果,確保隨機抽查過程的公共、公正、公開和規范。
(四)抽查結果處理。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“誰管轄、誰負責”的原則實施后續處理。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,屬于消防救援機構職責的,按照“誰檢查,誰執法”原則進行查處,并納入信用監管范疇;不屬于消防救援機構職責的,由管轄單位按規定及時移交給相關部門依法處理。
附件: 磁縣消防救援大隊“雙隨機一公開”抽查事項清單
磁縣消防救援大隊
2022年1月28日